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guī)范形式。稅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稅收的本質
稅收是國家公共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guī)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分配關系。它體現了一定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收、納稅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種特定分配關系。
稅收的特性
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1.強制性特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稅收分配關系的建立具有強制性,即稅收征收完全是憑借國家擁有的政治權力;另一方面是稅收的征收過程具有強制性,即如果出現了稅務違法行為,國家可以依法進行處罰。
2.無償性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是指政府獲得稅收收入后無需向納稅人直接支付任何報酬;另一方面是指政府征得的稅收收入不再直接返還給納稅人。
3.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guī)定的標準征收的,即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令預先規(guī)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wěn)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xù)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