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科目變化幅度不是很大,像契稅、城建稅這些小稅種有變化,但大稅種的變動幅度不大,可以提前復習大稅種、了解小稅種。
重要消息!2021注冊會計師《稅法》大變動!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是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的條例,其進一步推進政府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yōu)化服務改革。它于2021年9月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施行后廢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是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 接下來,我們一起看看契稅法有哪些變化
1、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guī)定征收契稅。
2、差別稅率的規(guī)定:新契稅法授權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可以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qū)、不同類型的住房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3、減征或免征契稅的新增條款:
1)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2)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
4、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國務院對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業(yè)改制重組、災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規(guī)定免征或者減征契稅
5、納稅申報更簡化。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xù)前申報繳稅。
6、退稅規(guī)定:納稅人辦理權屬登記前,因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解除的,可以向稅務機構申請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7、保密規(guī)定:為更好地保護納稅人信息安全,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對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知悉的納稅人的個人信息,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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