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代位權行使范圍的限度是什么?行使條件有哪些?關于這個問題的答案,高頓小編已經整理了相關信息,現在為您解答。
一、債權人代位權行使范圍的限度是什么?
債權人代位權行使范圍的限度是以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為限。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
債權人代位權是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次債務人)的權利,但是該權利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
二、債權人代位權的行使條件?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必須合法且已經到期。
(2)債務人對次債務人所享有的權利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權利(例如,基于撫養(yǎng)、扶養(yǎng)、贍養(yǎng)關系產生的給付請求權,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等)。
(3)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到期債權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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