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cpa證書領取時間預計在12月末或1月,具體以報考當?shù)刈f(xié)官方發(fā)布信息為準。目前,已有多地注協(xié)陸續(xù)公布2023年CPA證書領取通知,如下:
地區(qū) | 領取時間 | 官方公告 |
上海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北京 | 2024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 查看詳情> |
廣東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浙江 | 2024年1月22日至3月31日(不含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 | 查看詳情> |
江蘇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吉林 | 2024年1月9日-2月29日工作日 9:00-11:00,13:00-16:00 | 查看詳情> |
貴州 | 2023年12月28日起(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 | 查看詳情> |
云南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天津 | 2024年1月15日-23日(周六、周日休息)9:00-11:30 14:00-16:30 | 查看詳情> |
河北 | 2024年1月2日-2月2日(不含公休日)8:30-11:30,13:30-16:30 | 查看詳情> |
山西 | 2024年1月2日—2月2日(雙休日休息)9:00-11:30,2:30-5:00 | 查看詳情> |
內(nèi)蒙古 | 2024年1月3日-31日(不含雙休日) | 查看詳情> |
遼寧 | 2024年1月8日-19日(工作日9:00-11:30 13:30-16:00) | 查看詳情> |
黑龍江 | 2024年1月3日-31 日 (工作日領取) 8:30-11:00,13:30-17:00 | 查看詳情> |
安徽 | 2024年1月8日起 | 查看詳情> |
福建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河南 | 2024年1月2日-2024年2月2日(工作時間領?。?/td> | 查看詳情> |
江西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山東 | 2024年1月2日-3月31日工作日,每天8:30-17:00 | 查看詳情> |
湖南 | 長沙考區(qū):2024年1月8-19日(9:00-11:30 13:30-16:30,節(jié)假日除外) | 查看詳情> |
海南 | 2024年1月24日-3月31日(公休日節(jié)假日除外)8:00-11:30 14:30-17:30 | 查看詳情> |
湖北 | 武漢考區(qū):2024年1月8日至2月7日、2月20日至3月31日(每天09:00-11:00 14:30-16:30,不含公休日及法定節(jié)假日) | 查看詳情> |
陜西 | 1月3日-2月2日(不含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08:30-11:30 14:30-17:30 | 查看詳情> |
廣西 | 2024年1月8日至3月31日(工作日09:00-11:30、15:00-17:00) | 查看詳情> |
甘肅 | 2024年1月22日至3月31日(不含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 | 查看詳情> |
青海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寧夏 |
2024年1月3日-31日
(9:00-11:00,15:00-17:00;不含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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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詳情> |
重慶 | 2024年1月4日起9:00-11:30 14:00-17:00(限工作日) | 查看詳情> |
四川 | 2024年1月8日-2月29日(限工作日)9:30—11:30 14:00—16:30 | 查看詳情> |
西藏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新疆 | 暫未公布 | 暫未公布 |
問:證書可以由他人代領嗎?
部分地區(qū)可以,具體可以根據(jù)各地注協(xié)發(fā)布的申領通知確定能否代領,或直接撥打注協(xié)電話進行確認。
如果申領通知明確可以代領,考生們應按照通知內(nèi)容準備代領資料。如:委托書、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證等等。
問:證書申領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1)專業(yè)階段合格人員在網(wǎng)報后臺自行下載電子合格證。
(2)綜合階段合格人員請按照各地注協(xié)發(fā)布的通知準備資料。
如:根據(jù)內(nèi)蒙古注協(xié)發(fā)布的證書申領通知,需要考生準備以下資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成績單;(3)專業(yè)階段合格證復印件;(4)非本人領取,須攜帶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
問:取得cpa證書后,需要進行繼續(xù)教育嗎?
需要。根據(jù)《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以下稱單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以下簡稱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
《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第十三條規(guī)定:參加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每通過一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
由第二條規(guī)定可知,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考生是需要進行繼續(xù)教育的。
由第十三條規(guī)定可知,2023年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的考生在2024年進行教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