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財經(jīng)大學注冊會計師名師班
2015CPA考試精華解析之銷項稅額的計算
  2015年注會考試備考在即,為輔助廣大考生注會考試最后復習階段的沖刺,高頓網(wǎng)校特別推出系列文章,旨在幫助學員們總結(jié)注會六門科目每章節(jié)需要背誦的重點內(nèi)容。以下是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的重要考點精華之銷項稅額的計算:
  重要考點:銷項稅額的計算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按照銷售額或應稅勞務收入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
  具體公式如下: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增值稅的銷售額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稅銷項稅額,因為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稅金不是銷售額的組成部分,如果納稅人取得的是價稅合計金額,還需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具體公式為:銷售額=含增值稅銷售額÷(1+稅率)
  價外費用和逾期包裝物押金一般均為含稅收入,需要換算成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重要疑點歸納】需要作含稅與不含稅換算的情況歸納
  (1)商業(yè)企業(yè)零售價
  (2)普通發(fā)票上注明的銷售額(一般納稅人和小規(guī)模納稅人都有這種情況)
  (3)價稅合并收取的金額
  (4)價外費用一般為含稅收入
  (5)包裝物押金一般為含稅收入
  (6)建筑安裝合同上的貨物金額(主要涉及銷售自產(chǎn)貨物并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合同)
  (二)復習時注意若干種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的特殊計算規(guī)則
  1.采取折扣方式銷售
  注意三個概念----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
 ?、僬劭垆N售(商業(yè)折扣)符合發(fā)票管理規(guī)定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銷項稅額。
  折扣銷售只限于價格的折扣,對于實物折扣多付出的實物,不按照折扣銷售處理,而按照視同銷售計算增值稅。
 ?、阡N售折扣(現(xiàn)金折扣)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垆N售折讓,是指貨物銷售后,由于其品種、質(zhì)量等原因購貨方未予退貨,但銷售方需給予購貨方的一種價格折讓。對銷售折讓可以折讓后的貨款為銷售額。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
  ①一般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減除舊貨收購價格;
 ?、诮疸y首飾以舊換新業(yè)務按銷售方實際收到的不含增值稅的全部價款征稅。
  3.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還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
  ①雙方以各自發(fā)出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
 ?、陔p方是否能抵扣進項稅還要看能否取得對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換入的貨物是否屬于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范圍等因素。
  5.包裝物押金是否計入銷售額
 ?、偈杖∫荒暌詢?nèi)且未逾期,單獨核算的,不做銷售處理;
  ②收取一年以內(nèi)但逾期不再退還的,單獨核算的,做銷售處理;
 ?、凼杖∫荒暌陨?,一般做銷售處理(特殊放寬期限的要經(jīng)稅務機關(guān)批準);
  ④酒類(黃酒、啤酒除外)包裝物押金,收到時就做銷售處理。
  6.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作為固定資產(chǎn)管理提過折舊的固定資產(chǎn))
  應區(qū)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
  (1)除另有規(guī)定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屬于可抵扣進項稅范圍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4%)×4%/2
  無法確定銷售額的,以固定資產(chǎn)凈值為銷售額。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qū)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屬于可以抵扣進項稅范圍的固定資產(chǎn),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