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考試路,各位考生,您準備好了嗎?如何快樂高效的學習?高頓網校為廣大學員提供財經考試培訓課程,請各位考生緊跟網校名師的步伐盡快進入備考復習,讓高頓與您共同努力,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夢想成真!我要報名>>
  【內容導航】:
  1.反補貼調查
  2.反補貼措施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十二章涉外經濟法律制度第四單元對外貿易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反補貼措施
  1.反補貼調查
  反補貼調查在申請、啟動、實施、終止等方面的條件和程序與反傾銷調查基本相同。略有差異的是,《反補貼條例》規(guī)定的終止情形之一是“補貼金額為微量補貼”,而不是“幅度低于2%”。
  2.反補貼措施
  反補貼措施包括臨時反補貼措施,取消、限制補貼或者其他有關措施的承諾,以及反補貼稅,其具體內容和實施程序與反傾銷措施基本相同。略有差異的是,臨時反補貼措施實施的期限,自臨時反補貼措施決定公告規(guī)定實施之日起不超過4個月,不得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