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多個抵押權并存時的清償順序:
  (1)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設定抵押時的清償順序
  ①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如果當事人同一天在不同的法定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視為順序相同。
 ?、诘盅簷嘁训怯浀南扔谖吹怯浀氖軆敗?/div>
 ?、鄣盅簷辔吹怯浀模凑諅鶛啾壤鍍?。
  (2)順序在先的抵押權與該財產的所有權歸屬一人時,該財產的所有權人可以以其抵押權對抗順序在后的抵押權。
  2.與其他物權并存時的清償順序。
  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yōu)先于質權人受償;同一財產抵押權與留置權并存時,留置權人優(yōu)先于抵押權人受償。
  如果同一財產有抵押權與《合同法》第286條規(guī)定的優(yōu)先受償權并存時,《合同法》第286條規(guī)定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先于抵押權。

關注公眾號
報考咨詢 專業(yè)師資
考前資料下載
CPA公眾號
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