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的調整金額=合并財務報表中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的期末余額-購貨方個別財務報表中已確認的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1.調整期初數(shù)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貸:未分配利潤——年初
  注:合并財務報表中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調整金額即為上期期末合并財務報表中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的調整金額。
  2.調整期初期末差額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chǎn)
  貸:所得稅費用
  或作相反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