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規(guī)定(2000年多選題)
  (1)國有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
  (2)國有企業(yè)和國有獨資公司投資設立的企業(yè);
  (3)設置國有股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其他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yè)(包括但不限于占有國有資產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聯營企業(yè))。
  【解釋1】凡是占有國有資產的企業(yè),都應當辦理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
  【解釋2】占有國有資產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營企業(yè)和聯營企業(yè),由“國有股權持有單位”申辦國有資產的產權登記。
  2.特殊規(guī)定
  國家出資企業(yè)、國家出資企業(yè)(不含國有資本參股公司)擁有實際控制權的境內外各級企業(yè)及其投資參股企業(yè)(以下統稱企業(yè)),應當納入產權登記范圍;國家出資企業(yè)所屬事業(yè)單位視為其子企業(yè)進行產權登記。
  【解釋1】國家出資企業(yè)包括國有獨資企業(yè)、國有獨資公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和國有資本參股公司。
  【解釋2】所謂“擁有實際控制權”,是指國家出資企業(yè)直接或者間接合計持股比例超過50%,或者持股比例雖然未超過50%,但為*9大股東,并通過股東協議、公司章程、董事會決議或者其他協議安排能夠實際支配企業(yè)行為的情形。
  【解釋3】企業(yè)為交易目的持有的下列股權不進行產權登記:(1)為了賺取差價從二級市場購入的上市公司股權;(2)為了近期內(1年以內)出售而持有的其他股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