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容導航】:
  法律責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jīng)濟法》科目第十一章反壟斷法律制度第五單元行政壟斷的內(nèi)容。
  【知識點】:法律責任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
  【解釋】對于行政性壟斷行為,反壟斷執(zhí)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建議”,但不能直接作出“責令改正”、“行政處分”的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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