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客戶運用會計準則對特定交易和事項進行處理,且已由前任注冊會計師發(fā)表意見的情況下,如果注冊會計師應客戶的要求提供第二次意見,可能對職業(yè)道德基本原則產(chǎn)生不利影響。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
1.征得客戶同意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
2.在與客戶溝通中說明注冊會計師發(fā)表專業(yè)意見的局限性;
3.向前任注冊會計師提供第二次意見的副本。
如果客戶不允許與前任注冊會計師溝通,注冊會計師應當在考慮所有情況后決定是否適宜提供第二次意見。
注冊會計師微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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