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注冊會計師考試《經(jīng)濟法》:擔保物權概述
1.分類:
意定擔保物權
抵押權與質權
法定擔保物權
留置權
2.特性:
(1)從屬性;
(2)權利行使的附條件性(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
(3)優(yōu)先受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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