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會計職場,很多人接觸的*9份工作就是出納,收賬、報銷、核算、盤點資金等等,是出納的必備工作。新進小白要如何做好自己的工作,出納有哪些權限,要注意哪些事項?收付現金的時候要注意什么?高頓網校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這個與錢打交道的職位。
出納工作是一種賬實兼管的工作,主要是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工作。
出納的權限有哪些?
(1)維護財經紀律,執(zhí)行財會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入和弄虛作假行為。
(2)參與貨幣資金計劃定額管理的權利
(3)管好用好貨幣資金的權利。必須在自己的職權下工作。
(4)出納必須在自己的職權下工作,對于超出自己職權的工作必須報告相關領導。
出納工作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在收付現金時一定要與當事人當面對清金額,*4與第三人核對后再進行收付進賬。
二、對需要報銷的發(fā)票,抬頭與本單位不符、大小寫金額不符、涂改發(fā)票、發(fā)票上無收款單位章或收款人章、發(fā)票與支票入賬方不符者,均不能接受發(fā)票,待補辦手續(xù)后再報核。
三、報銷單據需先簽字、后付款;收款單據先交款、后蓋章;付款單據要蓋付訖章。
四、付款單據如由他人代領,應簽代領人名字,而不得簽被代領人名字;代領人不是本單位的職工,要注明與被帶領人關系及其聯系地址。
五、營業(yè)外收入,要以經辦單位交款單位為依據,收款后開出財務收據。
六、要注意加強對支票、發(fā)票和收據的保管。領用支票要設立備查登記簿,經單位主管財務領導審簽后,由領用人簽章。領用現金支票要在存根聯上簽字,以防正副聯金額不符。
支票存根聯上要逐項寫明金額、用途、領用人,并在備查簿上注明空白支票和支票限額。支票作廢后要按順序裝訂在憑證中。
發(fā)票和收據作廢后要退回來,先作廢后重開,如果是銷貨發(fā)票退回紅沖,應該先由倉庫部門驗貨入庫后再進行退款。
如果對方丟失發(fā)票和收據,要根據對方財務部門開出該款尚未報銷的證明才能補辦單據,并在證明單上注明原開發(fā)票或單據的時間、金額、號碼等內容,同時注明“原開單據作廢”字樣。
七、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要首先復核憑證、支票存根、附件是否一致,然后按付出支票號碼順序排列,以便查對。摘要欄應注明經辦人、收款單位及支票號碼。
支票上的印鑒,應即用即蓋,并由會計人員、出納員二人分開保管,支票用印鑒的私人印章,只能用于蓋印支票,而不作為其他任何用途。
出納是最基礎的崗位,涉及的工作內容比較簡單。作為一名出納,不能因為簡單而疏忽大意,需要有一顆謹慎仔細的心來對待工作,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