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非普通住宅,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可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的居住期限是(      )。
A.滿1年未滿2年
B.滿2年未滿3年
C.滿3年未滿5年
D.滿5年或5年以上
[答案]C。
[解析]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普通住宅,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全額計征土地增值稅。
[點評]本題主要考核第3章“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優(yōu)惠政策”知識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