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一)納稅人的權利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科目第二章稅務管理概述第三節(jié)征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內容。
【知識點】:納稅人的權利
1.享受稅法規(guī)定的減稅免稅優(yōu)待:扶持性減稅、免稅;困難性減稅、免稅。
2.申請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經稅務機關核準)。
3.依法申請收回多繳的稅款(3年內)。
4.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賠償(有根據)。
5.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自己保守秘密。
6.納稅人按規(guī)定不負有代收、代扣、代繳義務的,有權依法拒絕稅務機關要求其執(zhí)行代收、代扣、代繳稅款義務。
7.納稅人有申請復議和向法院起訴及要求聽證的權利。
8.有權對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各種不法行為進行揭露、檢舉和控告;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
9.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