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為為征稅對象征收的一種稅。那么,印花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怎么寫呢?現在茶茶學姐就來給大家具體講講,千萬別錯過!
印花稅賬務處理

印花稅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印花稅做賬務處理會計分錄:
1、借:管理費用;
2、貸: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實際交納印花稅的會計分錄:
1、借:應交稅費——應交印花稅;
2、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印花稅征稅對象: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yè)帳簿;
4、權利、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的納稅人:

1、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使用稅法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主要包括: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人、領受人和使用人等;
2、簽訂合同的各方當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和鑒定人。

印花稅的計算方式:

1、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
2、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3、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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