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的基本征稅范圍
  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分為礦產(chǎn)品和鹽兩大類,具體分為原油、天然氣、鹽、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煤炭、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共七個稅目。
  對伴生礦、伴采礦、伴選礦、巖金礦的征稅規(guī)定圍
  伴生礦——(同床同目);
  伴采礦——(同區(qū)異目);
  伴選礦——(同批另類);
  巖金礦——(已稅尾礦不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