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對象
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
(二)受理部門
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
(三)提交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yè)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登錄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站: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cyzgzcsq/index.htm,提交申請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
4、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
5、持證人員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與上述受理部門不是同一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時,持證人員還需同時辦理調轉手續(xù)。上述受理部門即變?yōu)闀嫃臉I(yè)資格調出受理部門,新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為調入及注冊受理部門。
二、離崗備案登記
(一)辦理對象
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自離開會計工作崗位滿6個月之日起90日內,辦理離崗備案登記。
(二)受理部門
原注冊登記(即離崗單位所屬)的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機構。
(三)提交材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yè)資格注冊、變更、調轉登記表》 (登錄會計信息服務平臺網站:
http://210.76.65.208:8080/gdkj_CMS/cyzgzcsq/index.htm,提交申請后生成并自行打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2、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
3、委托辦理的,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
(四)離崗備案登記不用同時辦理調轉手續(xù)。
三、辦理程序
變更材料確認完畢后,工作人員將出具受理回執(zhí)單給申請人,自確認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免費辦結。
四、辦公地點與時間
辦公地址: 廣寧縣南街鎮(zhèn)城西開發(fā)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不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