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yè)考試《財經法規(guī)》知識點:單位卡與單位人民幣卡

 
  1.“單位人民幣卡”可辦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透支”。
 
  2.單位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交存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的款項存入其賬戶。嚴禁將單位的款項存入個人卡賬戶。
 
  3.單位卡不得用于“10萬元以上”的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不得支取現金。
 
  其他規(guī)定:
 
  1.發(fā)卡銀行對貸記卡的取現應當“每筆”進行授權,每卡每日累計取現不得超過限定額度。
 
  2.銀行卡收費
 
  收費是指商業(yè)銀行辦理銀行卡收單業(yè)務“向商戶收取”結算手續(xù)費。
 
  3.發(fā)卡銀行通過下列途徑追償透支款項和詐騙款項
 
 ?。?)扣減持卡人保證金、依法處理抵押物和質押物;
 
 ?。?)向保證人追索透支款項;
 
 ?。?)通過司法機關的訴訟程序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