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檢特殊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滿足職位資格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3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
5.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2023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公安機關公開招錄的職位,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yè)2023屆畢業(yè)生,不得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公開招錄的職位。
6.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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