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報考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6日至2006年1月16日(含)期間出生〕,2024年當年畢業(yè)的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脫貧攻堅、鄉(xiāng)村振興、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獲省轄市以上黨委、政府或省級以上部門表彰的,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3年1月16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萍耙陨衔幕潭?
(八)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地區(qū) | 崗位數(shù) | 招考人數(shù) | 職位表【點擊查看】 |
沈陽 | 854 | 1016 | 2024遼寧省考公務員沈陽地區(qū)崗位表(招錄854個崗位1016人) |
大連 | 633 | 717 | 2024遼寧省考公務員大連地區(qū)崗位表(招錄633個崗位717人) |
朝陽 | 504 | 654 | 2024遼寧省考朝陽地區(qū)職位表(504崗,共計654人) |
錦州 | 505 | 632 | 2024遼寧省考錦州地區(qū)職位表(505崗,共計632人) |
葫蘆島 | 296 | 315 | 2024年遼寧省考葫蘆島地區(qū)職位表(共計296崗,315人) |
鐵嶺 | 477 | 544 | 2024年遼寧省考鐵嶺地區(qū)職位表(共計477崗,544人) |
撫順 | 451 | 536 | 2024年遼寧省考撫順地區(qū)職位表(共計451崗,536人) |
丹東 | 229 | 274 | 2024遼寧省考丹東地區(qū)職位表(229崗,共計274人) |
鞍山 | 496 | 601 | 2024遼寧省考公務員鞍山地區(qū):招錄496個崗位601人 |
遼陽 | 283 | 315 | 2024年遼寧省考遼陽地區(qū)職位表(共計283崗,315人) |
營口 | 285 | 317 | 2024遼寧省考公務員營口地區(qū)崗位表(招錄285個崗位317人) |
阜新 | 351 | 386 | 2024遼寧省考阜新地區(qū)職位表(共計351崗,386人) |
盤錦 | 329 | 349 | 2024遼寧省考公務員盤錦地區(qū):招錄329個崗位349人 |
本溪 | 251 | 340 | 2024遼寧省考本溪地區(qū)職位表(251崗,共計340人) |
合計 | 5944 | 6996 | 2024年度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職位表(招錄5944崗,6996人) |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鶎庸ぷ鹘?jīng)歷,是指在縣(市、區(qū)、旗)、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村(社區(qū))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jīng)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xiàn)役經(jīng)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jīng)歷,我省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遼寧省“三支一扶”計劃、遼寧省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遼寧省生源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下同)在基層服務期間經(jīng)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jīng)歷。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jīng)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廳發(fā)〔2010〕59號)界定?;鶎庸ぷ鹘?jīng)歷計算時間截至2024年1月16日(含)。招考職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層工作經(jīng)歷”所要求的“2年以上”均為“2年及以上”。
招考職位資格條件中標明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面向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的職位,面向省級鄉(xiāng)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艱苦偏遠地區(qū)事業(yè)編制、退役士兵職位,屬專門定向招錄上述人員的職位,其他人員不能報考。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為本縣(市)戶籍的,報考者戶籍應于發(fā)布公告之日前遷入,且在開始報名時仍為該縣(市)戶籍〔該縣(市)生源2024年當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視為具有該縣(市)戶籍〕,并符合其他資格條件。
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報考者在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但在報名后、錄用前成為試用期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的,取消其考試資格或取消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