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獲知,2014年寧夏申請價格鑒證師注冊需具備以下的條件:
 
  (一)取得《價格鑒證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二)在價格鑒證機構或其他相關機構從事價格鑒證類工作;
 
  (三)所在單位考核同意。
        本辦法實施后,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原有關規(guī)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