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8年度經濟、注冊安全工程師、執(zhí)業(yè)藥師、測繪師和出版考試實行考后審核考生報考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考生在領取合格證書時須提交有關材料的原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證書發(fā)放時間及地點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于2019年5月8日(每周三、四)開始發(fā)放,領取地點: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714室),地址:延吉市建工街500號。
    二、領取證書所需材料
領取合格證書時,需提交本人身份證、考后資格審核網上上傳的除法人證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外所有材料原件及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合格人員查詢”欄打印成績單,其中《學歷學位及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原件由考試機構留存?zhèn)浒?,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等證件原件審后退回。
    三、其他事項
1、考生須持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證和成績單(在吉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時可以直接打?。?,領取資格證書和相關《資格考試報名表》。如需代領,除上述材料還需提供帶領人身份證。
2、《資格證書》由本人保管。
3、《資格考試報名表》或《存檔表》必須交本單位人事部門或個人檔案存放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4、至通知之日起,合格人員的證書在6個月內未來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機構不予留存。
聯系電話:0433-2879084,0433-2879090
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