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考區(qū)共138人通過初中級經濟師考試,目前合格人員正在公示中,公示期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本年度會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抽查,抽查對象要將審核材料于2023年12月30日前發(fā)送到指定郵箱szsrsjzjk@163.com。詳情請看下方通知!
  為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確保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順利推進,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號)要求,于近期開展宿州市2023年度中、初級經濟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公示和踐諾情況隨機抽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公示事宜
  現將宿州市2023年度中、初級經濟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予以公示,共138人(名單見附件1)。
  公示期為2023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
  公示期間集中受理對成績合格人員的書面監(jiān)督舉報,對虛假承諾行為,一經查實,將按相關規(guī)定處理。
  舉報郵箱:szsrsjzjk@163.com
  二、抽查對象確定
  市人社局安排工作人員,從成績合格人員數據中隨機抽取8人(不低于本市成績合格人員的5%,名單見附件2),并確定為本次抽查對象,同步短信推送抽查對象本人在“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預留的手機。
  三、材料報送要求
  請抽查對象對照本人適用的報考條件以及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及時掃描本人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單位出具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高中學歷報考中級考試須提供初級經濟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壓縮打包為一個以“2023經濟+本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并于2023年12月30日前發(fā)送到指定郵箱szsrsjzjk@163.com。
  抽查對象應對本人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的,將嚴格按照《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有關條款處理。
  未按時報送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咨詢電話:市人社局專技科0557-3021623(請在工作日工作時間撥打)。
  宿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2月21日
以上就是【 2023宿州初中級經濟師合格人員公示及抽查通知】的全部內容。歡迎大家前往高頓教育官網經濟師頻道,了解更多考試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