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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師范學院考研復試信息已經(jīng)公布,請大家參考,具體信息以合肥師范學院官網(wǎng)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辦法
遵循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廳2021年研招復試精神,堅持確保安全性、確保公平性、確保科學性的“三個確保”基本原則,結合我校招生規(guī)模及當前疫情防控情況,規(guī)范和加強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科學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兼任,負責統(tǒng)一指揮復試期間考生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兼任,負責對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制訂校級研究生復試及錄取辦法,指導、組織全校各二級招生學院實施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并對錄取結果全面負責。
三、學校成立研究生復試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督察、巡視學校及各二級招生學院的研招工作。
四、各二級招生學院成立招生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招生學院主要行政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黨總支書記、碩士點負責人、分管科研的領導以及碩士生導師代表等。負責對學院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負責制定本學院的復試與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細則,經(jīng)學校招生工作復試領導組批準后掛本學院網(wǎng)絡顯著位置并組織實施;負責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并對本學院的錄取工作全面負責。
五、各二級招生學院根據(jù)專業(yè)(領域)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出卷小組、復試面試專家組和復試工作小組、技術組,報研究生處備案。同一專業(yè)(領域)面試專家組復試標準需相對統(tǒng)一,復試面試專家組7-9人為宜,專業(yè)人士不得少于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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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復試辦法
一、復試分數(shù)要求
(一)學校根據(jù)各學科門類當年計劃招收碩士研究生的人數(shù)并結合初試的實際情況,劃定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我校一志愿考生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同國家相應專業(yè)基本分數(shù)線。
(二)參加我校2021年復試基本分數(shù)線:符合教育部公布《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yè)學位類)中“教育”基本分數(shù)線(A類)。
(三)一志愿復試后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專業(yè)進行調劑復試,符合相關招生領域調劑資格并接到我校復試通知且經(jīng)過確認的考生,可參加所對應調劑報考專業(yè)所在學院組織的復試。
二、復試方式
(一)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的方式,擬通過騰訊會議平臺面試(中國移動平臺或騰訊QQ作備用)。在學校統(tǒng)一要求、宏觀管理下,由各專業(yè)(領域)招生學院具體落實、合理計劃、自行組織復試,包括場地及人員的安排與管理。
3月28日前,各招生學院自行組織本專業(yè)(領域)一志愿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線上登錄試用;3月28日,各招生學院一志愿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線上復試。4月2日前各招生學院組織本專業(yè)(領域)具有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線上登錄試用;4月2日,各招生學院組織本專業(yè)(領域)具有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線上復試。
(二)調劑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根據(jù)生源情況,學??蓪Ω鲗I(yè)(領域)招生計劃進行微調。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課問題和綜合面試兩個方面。專業(yè)課問題對應招生簡章復試課目中內容,一般為10分鐘;綜合面試包括思想品德考核、專業(yè)知識問答以及根據(jù)各招生領域特點設置的其他內容,一般為10分鐘??傮w時間一般控制在不低于20分鐘,主要考察學生的業(yè)務基礎、研究能力和教學潛能。原則上不進行長時間說課。
面試專家組成員依據(jù)考生線上面試表現(xiàn)當場記名獨立評分,每位考生的復試得分為:復試總分=專業(yè)面試分*50%+綜合面試分*50%,分別對應為專業(yè)專家和綜合面試專家所有成員記名評分的平均分,滿分為100分。
最終錄取成績合成按照考生初試總分、復試總分分別按權值折算后相加為考生錄取總分,即錄取總分=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工作流程
(一)復試前考生網(wǎng)絡提交材料
一志愿考生3月26日前,調劑考生3月30日前通過網(wǎng)絡將以下材料掃描或拍照發(fā)送到各招生學院公布的專用郵箱(所有材料合成一個壓縮材料,并以“姓名+準考證號”命名),供各招生學院專人下載、審核和存檔。各招生學院應對所有復試考生(包括調劑考生)相關資料進行嚴格審查,資格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所需材料如下:
1.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2.初試準考證(從研招網(wǎng)下載);
3.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應屆生:學生證(完整注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網(wǎng)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歷屆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來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4.《合肥師范學院2021年研招考生復試登記表》;
5.《政審表》;
6.其他能證明其報考資格的材料。如:報考教育管理專業(yè)需具備本科畢業(yè)后3年教育領域工作經(jīng)驗;報考非全日制研究生需提供在職一線教師證明。
7.加分考生需提供加分證明材料。
8.體檢報告。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guī)定執(zhí)行,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者,一律不得錄取??忌雽W后學校將再次組織體檢抽查。
9.《誠信復試承諾書》。
復試前,各學院要嚴格落實“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shù)據(jù)比對)等舉措,加強考生身份審核,嚴防“替考”。對已錄取的新生,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對于考試招生中的違規(guī)違紀行為,不論何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二)復試日程安排
第一批(一志愿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
3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3月29日備用,各學院安排一志愿考生線上復試。實施“三隨機”模式。
第二批(調劑考生):
4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各學院安排調劑考生線上復試。實施“三隨機”模式。
我校復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在各學院網(wǎng)站進行復試細則等相關信息的公示。
(三)材料安全存檔備查
考生資格審核材料、復試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及錄音錄像等資料一式二份,一份留招生學院,一份交研究生處集中統(tǒng)一存檔備查。
第三條 錄取工作
一、最終錄取成績按照考生初試總分、復試總分分別按權值折算后相加為考生錄取總分,即錄取總分=初試總分÷5×(70%)+復試總分×(30%)。
二、各招生學院根據(jù)錄取總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擬錄取,若總成績分數(shù)相同,則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提出擬錄取意見,報研究生處。對需進一步考查的考生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由學校組織專家組進行再次復試。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同一專業(yè)按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別錄取,分別制表。
五、由學校研究生處通知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網(wǎng)站確認是否同意接受擬錄取。如超過規(guī)定時間沒有確認,視為不同意接受擬錄取,學校將取消其被擬錄取資格。
六、各專業(yè)擬錄取名單經(jīng)學校批準后在研究生處網(wǎng)站統(tǒng)一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批后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第四條 過程監(jiān)督
一、實行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和校研究生復試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各招生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復試過程進行全程監(jiān)督并對本學院復試結果全面負責。領導小組成員中有親屬參加復試的必須提前主動報告,嚴格回避復試和錄取的全過程。
二、要堅持“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過程監(jiān)管,嚴防“作弊”。
三、實行監(jiān)督和巡查制度。各招生學院領導小組須對復試考題嚴格把關,對復試考場進行巡視,研究生處對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組織;學校紀委辦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jiān)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xiàn)場監(jiān)督。
四、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影像資料拷貝交研究生處留檔備查。
第五條 信息公開
一、按國家要求在本學校網(wǎng)站上提前公布本單位復試錄取辦法,各招生學院或學科、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參加復試的一志愿等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和擬錄取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對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將進行備注說明。
二、經(jīng)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領導組審核通過的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處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jīng)公示及平臺備案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第六條 疫情防控
一、我校遵循安徽省教育廳有關防控的精神,在目前防疫常態(tài)化管控情況下,將研究生復試管理納入返校學生同樣管理,所有考務人員佩戴口罩,進入校園量體溫、查驗健康信息,服從招生學院安排與管理。所有考務人員途中需做好疫情防控自我保護工作。
二、制定應急預案,若在??忌翱紕杖藛T出現(xiàn)發(fā)熱、干咳、咽痛、腹瀉等癥狀,各招生學院立即聯(lián)系校醫(yī)院處理,對疑似病人及緊密接觸者帶至校指定隔離觀察室進行觀察;并報告研究生處及學校相關管理部門及人員進行處理。
第七條 附則
一、教育部或省考試院文件如有新規(guī)定,以最新規(guī)定為準。
二、本辦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三、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開始施行。
原文地址:http://yjsc.hfnu.edu.cn/info/1014/42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