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廣州食安辦抽查鎘超標的毒大米占44.4%,引起了不少人的關注。湖南的官員倒是不慌,因為他們早已心中有數(shù)。事實證明,豈止湖南的大米多有鎘含量超標?工業(yè)污染、長期濫用化肥導致的江河與土壤重金屬含量超標,在全國都相當普遍。我們不是已經(jīng)習慣了,而是麻木了,無可奈何之下,只有聽天由命。
但是香港人不同,他們的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高,人命當然就寶貴。你看,我們內地大米中鎘含量*6不能超過0.2毫克/千克,而香港標準是谷類及蔬菜為鎘含量不得超過0.1毫克/千克!然而,內地也有非賤命者要努力自保,除了某些單位搞自種自用外,報道不是說珠海有名牌大學生甘當農(nóng)夫,種“特供”的放心農(nóng)產(chǎn)品[4.18% 資金 研報]嗎——只有你愿意交夠定金,人民幣面前家家平等。
廣州大米鎘超標的新聞一出,馬上就有報道說:香港法例有規(guī)定,一旦攜帶超過15公斤的大米出境被查出即屬犯罪,一經(jīng)定罪,*6可被處罰款5萬港元及監(jiān)禁1年(一說是半年)。先以為是香港人擔心內地人赴港搶購大米,突擊立了這么個法;細讀才知并非如此,人家是早有規(guī)定:根據(jù)香港法例第296A章《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guī)例》,食米是香港*10的一種儲備商品,而在《儲備商品條例》的規(guī)定中還表示,除非獲得工業(yè)貿易署署長親自簽發(fā)的出口許可證,任何人不得將過量大米運送出口,且無論是去殼或未去殼、已碾磨或未碾磨的食用大米都屬于法定儲備商品的范圍。
搞不清楚香港這條法例是什么年代制定的,有這個必要嗎?又無世界大戰(zhàn)跡象,數(shù)百萬香港人會愁無處買米嗎?中國13億人,早有學者說沒必要設耕地保護紅線,可以進口糧食呢。
這且不管它了,反正也不會有多少人到香港搶購大米,因為那樣成本太高,也不濟事,不如直接在大陸買泰國米合算。
我現(xiàn)在想求解的是香港人的心態(tài)。
香港人反感內地人去香港醫(yī)院生孩子,這很好理解。一來醫(yī)院產(chǎn)房床位有限,二來孩子落地就成了香港居民,會攤薄人家的資源與社會福利,畢竟香港就那么大一塊地盤嘛。
可是為什么要限購奶粉呢?有條件赴港的大陸人畢竟是極少數(shù),而香港不是正好做轉手貿易賺錢嗎?世界上產(chǎn)奶粉的國家多得是呀,香港人有生意為什么不做?
這個問題的討論已經(jīng)很多,但很少涉及深層心理。
毫無疑問,香港島上彌漫著一種焦慮氛圍。最極端的大概以陳云為代表,要破除“大一統(tǒng)”心態(tài),與大陸“切割”,培養(yǎng)香港人的“本土意識”。撇開政治因素不談,僅從地緣角度,從經(jīng)貿角度,在全球化、市場化年代,香港與大陸唇齒相依,“切割”得了嗎?
不必諱言,香港的繁榮發(fā)達,取代上海在遠東的中心城市地位,很重要一個因素,是得益于1949年以后,中國大陸長期的閉關鎖國。上世紀80年代中國大陸對外開放以前,香港之于中國,就像鴉片戰(zhàn)爭之前“一口通商”時代的廣州。1949年中國軍隊之所以沒有乘勝“解放”香港,不是沒有武力趕走英國人,主要也是為了保留對外的一個窗口和通道。
這就是“時勢造英雄”。“一口通商”成就了香港,也造就了某些香港人對大陸人的優(yōu)越感。這是符合人性的,不必責備。上世紀80年代和90年初港臺風席卷大陸,講粵話是一種時髦。本世紀初我到香港,講國語香港人懶得理我,那種倨傲教人不舒服。我問過臺灣朋友,香港人那時對只會講“國語”的臺灣人也是這樣嗎?臺港朋友說是,他們有些人自我感覺太好。這就是孔夫子為什么要教人“富而不驕”、“富而好禮”的緣故。
殊不知“風水輪流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香港失去了“一口通商”的優(yōu)勢,一些港臺明星要到北京、上海求發(fā)展了。這是不可逆轉的中國對外開放和世界一體化的潮流。隨著廣州機場的國際航線越來越多,我有什么必要費大半天時間到香港機場去乘機呢?
因此,香港人不應該反感內地人到香港去購物——這說明香港還有某種優(yōu)勢,正是香港人發(fā)財?shù)臋C會,因為香港這種比較優(yōu)勢也不會永遠存在下去呀!
有學者說;港人應該明白自己的優(yōu)勢所在,自由市場、廉潔高效、低稅率、國際化,這是香港經(jīng)濟賴以成功的基石。普通人不懂這么多,只知道香港的法治水平遠遠高于內地,監(jiān)管的標準高而且執(zhí)法嚴格,“有關部門”不會收了錢就放行,不論是奶粉、大米,還是別的什么物品,比較安全放心,如此而己。
這就是“香港”的品牌效應和軟實力,香港人為什么不珍惜,不善待它,反而反感別人的趨奉呢?
而且,我相信,中國內地遲早也會建成法治社會,可以買得到放心食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