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網北京8月13日電 (記者 周銳)記者13日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之所以被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解聘,是因為其以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正在接受國家發(fā)改委調查的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未壟斷”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咨詢組工作紀律。
  某網記者13日得到一份《關于高通許可定價的經濟學證據——全球經濟學集團白皮書就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調查高通案件提交的相關報告》,該報告的第二作者為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國家發(fā)改委價格監(jiān)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向某網記者證實,高通公司總裁第二次到發(fā)改委與反壟斷局溝通時遞交了該份報告。
  據了解,高通公司當日特意提醒發(fā)改委反壟斷局,該份報告其中一名作者為國務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專家張昕竹。值得注意的是,該次見面時間為2014年5月8日,但遞交的該報告,表明的日期為2014年5月9日。
  2013年12月,中國國家發(fā)改委反壟斷局證實,該機構已正式對高通公司涉嫌壟斷展開立案調查。隨后高通負責人曾三次到中國就此事與發(fā)改委溝通。前述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希望通過這份以官方專家組成員名義背書的報告,證明中方調查機構自相矛盾。
  12日傳出消息,中國社科院研究員張昕竹,因違反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紀律被解聘,不再擔任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但隨后,有媒體引述張昕竹的回應稱,其被解聘是因為幫外企說話了,“就好比我給死刑犯做了辯護,任何一個案子都有正方和反方,不能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吧。”
  對此,前述知情人士13日對某網記者回應說,對張昕竹予以解聘不是由于其為誰說了話,而是他利用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從事了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嚴重違反了工作紀律。
  資料顯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工作規(guī)則》第三章工作紀律中,第十三條規(guī)定了專家咨詢組成員工作守則,其中第(三)項明確規(guī)定:“維護專家咨詢組的聲譽,不得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利益沖突的活動;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不得以專家咨詢組成員身份從事與履行專家咨詢組職責無關的活動。”并規(guī)定了對違反工作守則的專家咨詢組成員,予以通報批評、告誡乃至解聘。
  張昕竹未經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同意,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的身份受聘于高通公司,收取高額報酬,為其出具所謂的經濟學證據,違反了上述工作紀律。
  他強調,張昕竹作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的成員,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和工商總局三家反壟斷執(zhí)法部門的任何意見建議,都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而不需要通過被調查對象轉遞。
  這位知情人士指出,高通公司本身擁有龐大的律師團隊,其聘請張昕竹為其出具相關報告,主要是為了利用張昕竹的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身份。這也是張被解聘的原因。
  有觀察人士稱,有關解聘消息這個時候釋放,或許意味著高通涉嫌壟斷案的調查已進入尾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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