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們,你們好,歡迎前來閱讀:2014年創(chuàng)新公有制產權保護防國有資產流失——時評,本文是由高頓網校小編為您10月29日呈現的。
  私有產權需要保護,公有制經濟產權更要保護。這不僅是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的具體要求,也是十八屆四中全會所透露的立法方向。
  昨天,《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發(fā)布?!稕Q定》明確要求,“創(chuàng)新適應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強對國有、集體資產所有權、經營權和各類企業(yè)法人財產權的保護”。
  《決定》還提出,國家保護企業(yè)以法人財產權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企業(yè)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
  “三個保護”
  中國企業(yè)改革與發(fā)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企業(yè)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李錦對《*9財經日報》表示,《決定》的這一部分可以概括為“三個保護”,保護制度、保護所有權經營權、保護各類法人財產權。
  李錦解釋說,十八屆三中全會將“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放在“積極發(fā)展混合所有制”之前,是謹慎而有先見之明的,也是有針對性的。發(fā)展混合所有制,可能涉及到國有集體產權的一系列調整,因此,四中全會的《決定》著重提出“三個保護”,既是對三中全會精神的延伸,又提前布局防范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的流失。
  在產權保護上,公有產權的保護需要社會更為重視。因為非公有制產權,特別是私有產權,邊界清晰,權責分明,但公有產權名義上屬于全民共同所有,但產權的實際運營和處置權卻存在一些權責不清的問題。
  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要求下,迫切需要進一步弄清楚公有制經濟產權的實際控制、使用、經營、處置權的歸屬和各種權利相對應的責任。
  在此前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和國資委研究中心聯合舉行的中國經濟報告會上,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也對混合所有制中可能出現的國有資產流失提出了警示。
  楚序平說,當前,一些企業(y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搞定向增發(fā),在當前改革的特殊時期,非公開定向增發(fā)需要周密的、經得起質疑的特定理由,要高度謹慎。
  所謂定向增發(fā),就是選擇特定少數投資者,或者向內部原來股東增發(fā),改變股權比例,轉移企業(yè)控制權,這種方式不公開、不透明、沒有競價,很容易產生利益輸送,很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應該堅決糾正。
  推進混合所有制,必須避免暗箱操作,堅持進場交易、競價交易、陽光操作,充分披露股東信息,讓市場發(fā)現價格。
  防止政府隨意干預企業(yè)經營
  對于《決定》所提到“企業(yè)有權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無法律依據的要求”,李錦對記者表示,這一條主要強化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防止政府干預企業(yè)的正常經營。
  政企不分是當前改革的重要矛盾之一,要保持企業(yè)正常經營、保持資本順暢流轉,尤其要防止政府部門用權力和其他社會影響對混合所有制經營活動的干擾。
  除了防止國有集體產權對外不當流失,《決定》還對內部人干預提出了具體限制措施。
  《決定》提到,對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國有資產監(jiān)管、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公共資源轉讓、公共工程建設等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
  這種分級加輪崗的制度設計將對國有集體產權以及企業(yè)法人財產權的保護起到積極作用。
  來源:*9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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