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9日,2016年“突破獎”頒獎儀式在美國加州圣何塞舉行。中國科學家王貽芳作為大亞灣中微子項目的首席科學家獲得“基礎物理學突破獎”,這也是中國科學家首次獲得該獎項。
  據(jù)報道,“科學突破獎”由俄羅斯富翁尤里·米爾納領銜資助設立,單項獎金高達300萬美元,甚至遠超諾貝爾獎,堪稱科學界“*9巨獎”。當然,與影響廣泛的諾貝爾獎相比,這一獎項還存在一定爭議——基礎物理學突破獎與諾貝爾物理學獎不同的是,并不特別要求對科學理論能夠被實驗印證,這也就存在不夠“穩(wěn)重”的問題,可能頒錯獎。
  筆者并不想討論頒獎中存在的爭議——這種爭議在諾貝爾獎頒獎中也存在,而是對這種由富豪、民間機構設立科學獎項的機制感興趣。這種由富豪出資設立的獎項,并沒有政府背景,雖然存有爭議,但對鼓勵科學界用于科學探索、突破具有價值。其實,諾貝爾獎也是諾貝爾個人出資設立,雖然最終授獎似有官方背景,但整個評獎過程是獨立的,只是最后由國王頒獎而已,這和美國的年度教師獎類似。
  要讓學術評獎促進學術發(fā)展,堅持專業(yè)性,保持學術獨立性是根本。同時,鼓勵更多個人、社會機構出資設立獎項。很多人會擔心富豪設獎的權威性,這是出于傳統(tǒng)的行政主導評獎思維,似乎必須有政府背景,才具有權威。事實上,社會機構組織的評獎,權威性不是來自行政部門的認可,而是來自社會競爭,如果這一獎項獲得學術界的公認,自然也就形成了權威。
  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熊丙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