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的住房,如何繳納契稅?
  【解答】
  依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城鎮(zhèn)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5]45號)第二條規(guī)定,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