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稅收九成來自企業(yè)?近期,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撰文指出,如果將稅收收入看作100%,通過計算可得,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和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比例為90.5∶9.5。
  高培勇建議,適當降低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比重,同時適當提升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比重,從而變基本上由企業(yè)“獨挑”稅負為由企業(yè)和居民個人“分擔”稅負,這應該成為新一輪中國稅制改革的方向。
  文章援引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的《稅收月度快報》,2012年,倘若以全部稅收收入作為100%,那么來自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股份合作企業(yè)、股份公司、私營企業(yè)、涉外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占比分別為13.5%、0.9%、0.6%、46.2%、9.7%和19.6%,合計占比為90.5%。
  其余的可算作來自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占比僅為9.5%。依此計算,在全部稅收收入的盤子中,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和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比例為90.5∶9.5。這意味著,稅收收入的90%以上來自于企業(yè)的繳納。換言之,在企業(yè)稅負與宏觀稅負之間,起碼有高達90%的相似度。
  高培勇表示,在國際上,雖難以直接找到類似我國這樣的按經濟類型區(qū)分稅收收入來源的對應數字,但按照經合組織(OECD)發(fā)布的各國稅收收入的稅種來源構成情況, 2009年,以OECD稅收收入作為一個整體,來自一般流轉稅、特殊流轉稅、其他流轉稅和公司所得稅的占比分別為27.2%、14.4%、2.6%和11.4%,合計占比為55.6%。
  “倘若將上述幾個稅類視作由企業(yè)繳納,而將其余的個人所得稅、財產稅等稅種視作由居民個人繳納,那么,在全部稅收收入的盤子中,企業(yè)繳納的稅收收入和居民個人繳納的稅收收入比例為55.6∶44.5。”高培勇指出。
  “企業(yè)稅負約等于宏觀稅負,這或許是我們對于當下中國企業(yè)稅負重的問題所能給出的一種比較切合實際的解釋。”文章稱。
  不過,對于企業(yè)“獨挑”稅收的觀點,也有稅務機關人士表示并不認同,理由是所有的企業(yè)負擔都可以轉嫁給消費者。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助理研究員蔣震解釋,宏觀稅負有小中大不同口徑,這里所提到的是小口徑,也就是稅收收入,在這方面,企業(yè)稅負占據九成。
  中口徑是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大口徑的宏觀稅負則包括全口徑的財政總收入,共有四部分內容:公共財政收入、政府性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但計算時由于不同賬本間有些資金是相互調劑的,要避免重復計算,需要做一個詳細的分析,而并非四塊內容簡單加總。
  “OECD在計算宏觀稅負上也不是簡單加總,也并不是只有稅收收入。”蔣震說,企業(yè)稅負主要是稅收收入,但稅收只是宏觀稅負的一種形式。
  根據上述大口徑計算宏觀稅負,我國目前的宏觀稅負約在30%以上。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諸建芳2013年5月撰文指出,以2012年稅收收入及財政數據來看,我國小、大口徑的宏觀稅負分別為19.3%和28%,后者若加上土地出讓金,全口徑的宏觀稅負占GDP的比重超33%。
  文章對比了中國與OECD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數據顯示,過去30年,OECD國家的平均宏觀稅負水平(不含社保)約為24%~27%,目前不含社保的中國宏觀稅負水平比OECD國家低4~5個百分點。如果考慮社保收入,中國宏觀稅負水平約比OECD國家低1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