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雷博人力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1名,派遣至共青團淳安縣委員會從事相關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要求(見附件)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須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未取得相應學歷人員不能報考。
3.服從組織安排,能接受因工作需要工作日晚上和節(jié)假日值班、加班,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4.遵紀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淳安生源人員是指淳安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9日-9月1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共青團淳安縣委員會(千島湖鎮(zhèn)珍珠大道珍珠二路107號四樓407辦公室),聯(lián)系人:方女士;辦公室電話:0571-89602157。
3.報名要求:請攜帶報名表、有效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由本人到現(xiàn)場報名。報考人員對所提供的資料須真實合法,若弄虛作假,將取消報考資格,并由報名對象本人承擔有關責任。
4.資格審查:按照招考崗位條件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若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不足該職位招聘計劃2倍數(shù)的,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形式進行。符合報名條件的憑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如招考職位資格審查合格總人數(shù)超過40人,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職位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該職位實際參加筆試合格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若考試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在合格人員中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確定考察對象。
體檢和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的體檢和考察標準執(zhí)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在面試合格人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簽訂勞動合同
考察結果為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并予以公示3個工作日。經公示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招聘的,由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并按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派遣至共青團淳安縣委員會從事相關工作。試用期2個月,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淳安縣機關事業(yè)單位編外用工相關待遇標準執(zhí)行,試用期滿,如招考人員不能滿足工作需求的,不予聘用。本次招聘所有考生總成績有效期為一年,2024年9月11日前,本次招聘人員當中如有缺崗的,可從本次招聘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聘用資格。
2.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3.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4.本公告由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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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資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3年9月1日
原標題:浙江雷博人力開發(fā)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公告2023-09-01
文章來源:http://www.qdh.gov.cn/art/2023/9/1/art_1289606_590262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