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人依法不需要取得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受理;
 ?。ǘ┥暾埐牧洗嬖诳梢援攬龈腻e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ㄈ┥暾埐牧喜积R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ㄋ模┥暾埐牧淆R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承辦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請。
  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認定工作的承辦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統(tǒng)計從業(yè)資格認定申請,應當向申請人出具加蓋本行政機關專用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高頓網校贈言:如果做一粒塵埃,就用飛舞詮釋生命的內涵;如果是一滴雨,就傾盡溫柔滋潤大地。人生多磨難,要為自己鼓掌,別讓猶豫阻滯了腳步,別讓憂傷蒼白了心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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