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學力申請博士學位的條件往往是比較苛刻的,但是這一學位對于個人發(fā)展的幫助是比較大的。那么同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條件有哪些內容?雖然23年公告未發(fā),但是我們可以參考以往資料進行了解。
一、同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介紹
院校在建筑與城市規(guī)劃學院、土木工程學院、交通運輸工程學院、醫(yī)學部、經濟與管理學院等五個學院已授予過畢業(yè)研究生博士學位的學科專業(yè)限額開展授予同等學力人員博士學位工作。
二、同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條件
1、已獲得碩士學位,并在獲得碩士學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近五年,在申請學位的學科領域獨立發(fā)表過以第一作者署名的高水平的學術論文2篇以上(含2篇),或出版過高水平的專著。
3、科研成果獲得省部級或國家級獎勵(排名在1/2前)。
三、同濟大學同等學力申請博士所需材料
1、具備條件的申請人可在每年6月份向我校學位辦公室提出博士學位資格審查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士、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最后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4)本科、碩士研究生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5)近五年已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專著、科研成果(原件及復印件);
(6)已經完成的學位論文初稿或學位論文開題報告。
(7)《同濟大學同等學力人員申請博士學位資格審查表》。
學位辦公室在收齊申請人的所有材料后,3個月內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并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
以上內容來源:同濟大學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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