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分為兩個階段:課程學習培養(yǎng)階段(簡稱第一階段)和撰寫學位論文及答辯階段(簡稱第二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須在八年內完成兩個階段的學習。
(1)第一階段:申請人自通過資格審查之日起,完成我校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且成績合格。未通過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者,本次申請無效。
(2)第二階段:申請人通過學位授予單位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和國家組織的水平考試后,必須完成學位論文的開題、撰寫和答辯。
2、收費標準:
(1)第一階段:學費:30000元
(2)第二階段:學位申請費:8000元
學位申請費在通過學位相關考試進入論文寫作環(huán)節(jié)時交清。所有費用一經(jīng)交納,概不退回。
二、申請條件
1、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2、已獲得學士學位并在獲得學士學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雖無學士學位但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者,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注:已獲得的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為國(境)外學位的,其所獲得的國(境)外學位需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可申請參加課程學習。
三、申請步驟
1、在每年規(guī)定時間(通常為三月份)登陸學信網(wǎng)→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臺→申請人登錄→注冊。
2、填寫《同等學力人員修讀研究生課程申請表》;申請人提供本人身份證有效證件、最高學歷和學位證書有效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半年內免冠一寸近照兩張;繳納相關課程學習費用。
四、課程培養(yǎng)方式
1、網(wǎng)絡授課;
2、周末授課,如遇節(jié)假日順延;一個月2~3次課程。
3、培養(yǎng)方案為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方案。課程水平認定考試由學校統(tǒng)一管理,在校內進行。考試方式可以包括筆試、課程論文或結合多種考試形式的綜合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