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變動原則有哪些?物權的變動原則包括公示原則和公信原則兩種。下面高頓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物權的變動原則相關信息。
一、物權的變動原則有哪些?
物權變動的原則包括:公示原則和公信原則兩種。
1. 公示原則
指物權的變動須以法定的公示方式進行才能發(fā)生相應法律效果的原則,物權具有絕對排他的效力,其變動須有足由外部可以辨認的表征,才可透明其法律關系,減少交易成本,避免第三人遭受損害,保護交易安全。此種可由外部辨認的表征,即為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不動產物權變動以登記為公示方法,動產物權變動以交付為公示方法。
2.公信原則
指物權變動依法定方式公示的,即具有使一般人信賴其正確的效力,即使公示的物權狀態(tài)與其真實的物權狀態(tài)不符,對于信賴公示所表征的物權而為物權交易的人,法律仍承認其余其真實物權狀態(tài)相同的法律效果。公信原則賦予物權的公示以絕對的效力,保護信賴物權公示的善意第三人,維護交易的安全與快捷。
二、物權變動的區(qū)分原則是什么?
物權變動的區(qū)分原則,是指在發(fā)生物權變動時,物權變動的原因與物權變動的結果作為兩個法律事實,它們的成立和生效依據不同的法律根據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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