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在我國,法律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 )
  
  2、在經濟法主體中,調控主體與受控受體,以及規(guī)制主體與受制主體在地位上是完全平等的。( )
  
  3、市場對策權是指平等的市場主體之間的對策權。( )
  
  4、經濟法主體的職權和經濟法主體的權利,都是必須依法行使且不可放棄的。( )
  
  5、個體工商戶不能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 )
  
  6、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但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地在其民事權利能力范圍內進行民事活動。( )
  
  7、附條件的法律行為中,當事人惡意促使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沒有成就,當事人惡意阻止條件成就的,應當認定條件已經成就。( )
  
  8、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進行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 )
  
  9、代理人死亡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導致委托代理關系終止。( )
  
  10、企業(yè)與稅務機關就稅收擔保財產發(fā)生的糾紛,因為是屬于財產權益的糾紛,因此是可以適用仲裁的。( )
  
  11、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仲裁委員會不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12、當事人對仲裁協(xié)議的效力有異議的,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員會裁定。( )
  
  13、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審理期間該判決暫停執(zhí)行。( )
  
  14、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還本付息。乙銀行于還本付息期屆滿后1年零6個月時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償還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乙銀行的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