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考點:政府采購合同的履行

  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采購人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經(jīng)采購人同意,中標、成交供應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政府采購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標、成交供應商就采購項目和分包項目向采購人負責,分包供應商就分包項目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