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chǔ):匯票的付款

  1.付款提示:
商業(yè)匯票遠期票據(jù)到期日起10日
見票即付出票日起1個月
銀行匯票
銀行本票(P240)出票日起2個月
支票(P242)出票日起10日

 
  (1)持票人未按照上述規(guī)定期限內(nèi)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xù)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可不為付款提示:
 ?、俑犊钊司芙^承兌,無須再為提示;
 ?、谄睋?jù)喪失,只能通過公示催告或普通訴訟來救濟;
 ?、垡虿豢煽沽Σ荒茉谝?guī)定期限提示,可直接行使追索權(quán);
 ?、芨犊钊嘶虺袃度酥黧w資格消滅,持票人無法提示。
  2.支付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