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學習:經濟法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界定

  經濟法主體的權利與義務的界定:
  1、經濟法主體的職權,是經濟法主體中的調控主體和規(guī)制主體依經濟法所享有的調控或規(guī)制的權力,是必須依法行使且不可放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