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附獎贈促銷行為
1.不當附獎贈促銷的類型
根據(jù)附帶提供方式的不同,附獎贈促銷分為附獎促銷和附贈促銷。
2.附獎贈促銷行為的特征
(1)附獎贈促銷行為的主體是經營者。
(2)其獎勵或贈予實質上是購買標的的一部分。“獎勵”或“贈予”不過是變相降價促銷。其變相之處在于:價格沒有變,但所購買的標的增加了,其增加額就是贈予物或者是獲獎機會。
(3)附獎贈促銷行為利弊互現(xiàn)。它有利于擴大銷售、促進競爭,但如果獎贈額度或比例過度或者獎贈虛假,會導致價格虛高,價格信號失真,損害了大多數(shù)未獲獎的購買者、消費者利益。因此應當予以禁止。
3、不當附獎贈促銷行為表現(xiàn)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的不當附獎贈促銷行為有:
(1)附巨額獎贈促銷。經營者采用抽獎式的附獎銷售的,*6獎的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
(2)欺騙性附獎贈促銷。經營者不得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