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名稱《樂理》
二、考試方式:筆試、閉卷
三、考試時間:90分鐘
四、試卷結構:總分150分,本考試由三個部分組成:選擇題占20%(單項,多項選擇),判斷題占20%,寫作題占60%。
五、參考教材:晏成佺、童忠良主編《基本樂理教程》(修訂版),
人民音樂出版社。
六、考試的基本要求:本課程主要是考核學生對基本音樂理論的認知和運用能力。通過對《樂理》課程的學習,要求參試者了解并熟練運用記譜法、節(jié)奏節(jié)拍、音程、和弦、調式調性、調號與調性關系、和弦、譯譜與移調等。
七、考試范圍:
(一)音的長短。
(二)節(jié)奏與節(jié)拍。
(三)音的高低。
(四)音程。
(五)大小調體系(一)調式、大調式。
(六)大小調體系(二)小調式、平行調。
(七)民族調式、中古調式。
(八)和弦。
(九)調的關系。
(十)調的轉換。
(十一)調式變音與半音階。
(十二)速度、力度與演奏法記號。
(十三)裝飾音與略寫記號。
(十四)中國古代樂理知識。
(十五)常用音樂術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