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指出,初次募股與公司上市后所需的費用相比,《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所規(guī)定的合規(guī)成本顯得有些微不足道。
目前,美國國內大多數針對首次公開募股相關成本費用的研究一般都對符合《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要求的費用給予高度關注。按照傳統(tǒng)觀念認為,正是這些所謂的合規(guī)成本進一步阻礙公司上市以及資本市場的發(fā)展。
然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在對26家過去兩年內上市的公司進行調查后發(fā)現(xiàn),公司上市后一般補償給高管的薪酬費用較高,這還不算聘請各種顧問所需的成本費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表示,該事務所抽取的這26家上市公司涵蓋醫(yī)療衛(wèi)生、房地產、生物制藥、科技、零售、工業(yè)制成品、金融服務以及機械制造業(yè)等各領域,上述企業(yè)年收入也從1億美元以下到40億美元以上不等。
該調查顯示,經營上市公司平均要增加大約250萬美元的成本費用,其中150萬美元用于支付首席執(zhí)行官(CEO)、首席財務官(CFO)以及其他與投資相關的專業(yè)人士的工資費用;剩下的100萬美元則一般用于董事會成本增加后的費用,因為初次募股以后,80%以上的公司要么新增董事會成員,要么提高董事的薪酬。
去年上市的著名安吉斯商業(yè)點評網站近日指出,該公司上市后*9季度財報顯示,用于支付給高管的薪酬就比該公司上市前增加了75個百分點,而這一結果還是根據其他初次募股前公司提前支付高管薪酬測算得來的。該公司*9季度財報還顯示,除了高管薪酬有所上升外,公司基本薪酬與上市前相比則略有下降。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發(fā)現(xiàn),上市公司除了支付給幫助其初次募股成功的顧問一筆總額高達1300萬美元顧問費外,每年還需要另外增加100萬美元的顧問費支出。調查發(fā)現(xiàn),大多數上市公司都與至少11位助其初次募股成功的第三方顧問保持長期的聯(lián)系,這些顧問包括投資銀行家、律師以及審計師。與此同時,大約有70%的公司聘請與投資業(yè)務有關的公司為其提供咨詢服務,而40%的上市公司則聘請常年顧問為其出謀劃策。
美國泛偉律師事務所律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小型上市公司顧問委員會成員斯蒂芬·格雷厄姆指出,這些數據不會把一些小型上市公司嚇倒的,因為每個公司的情況都有所不同,一些公司在提高辦事效率方面就要比其他公司做得好,而提高辦事效率的關鍵因素就是讓正確的人到適合自己的崗位上工作。
盡管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在該調查中沒有對技術創(chuàng)新進行具體量化,但該事務所表示,技術是與初次募股相關的另一個支出大頭。80%的受訪公司表示,他們在準備上市的時候,在信息技術與軟件升級方面投入很大,而15%的上市公司則表示,它們在上市的時候,在企業(yè)資源計劃(ERP)管理更新方面的投入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