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
各位考生: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7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6〕14號)要求,現就2017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初級資格:2016年11月1日—30日
二、考試時間
2017年5月13日—16日,采取無紙化考試方式進行,參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初級資格證書。
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

  5月13日至16 日

  (共8批次)

  

  

  8:30-12: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三、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
考試科目:《初級會計實務》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科連考,時間不能混用。
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7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報名方式和繳費方式
報名采取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初級資格考試每科58元。報名費及書費采用網上支付方式。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初級資格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7年4月中旬,具體考試日期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準,請及時關注網站通知。
六、成績公布時間
2017年6月上旬下發(fā)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青海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上公布。
七、報名條件和資格審核
(一)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⑴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⑵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⑶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⑷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⑸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二)繼續(xù)實行資格后審方式,即考生報名期間不再到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由考生在網上填寫報名信息時簽署報名資格符合承諾,考試結束后,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進行資格審核。
(三)考試結束且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如不符合報名規(guī)定條件的,不予發(fā)放證書,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對偽造、虛報學歷、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或資歷證明的,取消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并由發(fā)證機關收回其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兩年內不得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