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布的官方文件得知:深圳市初級會計采取考后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考生資料的審核,審核時間為7月4日-7月17日。還有更多關于深圳市初會考試資格審核的相關通知,快來跟小編一起看看吧!
深圳市財政局關于深圳市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深財會〔2024〕65號
各位考生:
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已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公布。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函〔2024〕10號)要求,現(xiàn)將我市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成績復查
(一)考生如對2024年度會計初級資格考試成績有疑義的,應于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進入“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復查”模塊,填寫復查科目及個人基本信息等進行成績復查申請,逾期系統(tǒng)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復查申請。
(二)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復查和考后資格復核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規(guī)定,成績復查只向考生提供申請復查科目的明細分值。
二、考后資格復核
(一)復核對象
2024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考生(以下簡稱“全科合格考生”)。
(二)復核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2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23〕17號)第一點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yè)(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其中,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其他學歷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上述學歷應于2024年度初級資格報名前(2024年1月26日前)取得。
(三)復核時間和方式
1.考后資格復核申請時間為2024年7月4日9:00至7月17日17:30,2024年度全科合格考生應登錄廣東省會計信息服務平臺(https://kj.czt.gd.gov.cn),點擊“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模塊進行資格復核申請,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2.申請被退回的考生,請根據(jù)考試管理機構審核意見進行修改,并于2024年7月17日17:30前再次提交,逾期系統(tǒng)將自動關閉不再受理復核申請。
(四)材料清單
2024年度全科合格考生進行線上復核申請時,應在“考后資格復核”模塊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報名信息表[可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wǎng)(http://kzp.mof.gov.cn/index.jsp)首頁左側“報名表打印”模塊補打印]。
2.報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證。
3.學歷證書,或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4.考生承諾書(見附件)。
上述材料類型為圖片,格式應為.jpg或.jpeg。
三、其他事項
(一)按照現(xiàn)行規(guī)定,廣東省會計初級資格考試全科成績合格考生須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未參加考后資格復核或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初級資格證書。
(二)會計初級資格證書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fā),通過考后資格復核的考生,請留意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發(fā)布的相關通知。
(三)咨詢電話:0755-25595033、0755-25594761、0755-83256125、0755-83256129、0755-25935727。
特此通知。
深圳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7日
說明:以上政策性信息來自深圳市財政局。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高頓網(wǎng)校提供的以上初級會計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官方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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