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應交消費稅
  
  【考情分析】
  
  考頻:★★★★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第二章負債第四節(jié)應交稅費的內容
  
  【相關考點通】:
  
  2015年《初級會計實務》考點通:應交消費稅的核算
  
  【高頻考點】:應交消費稅
  
  (一)消費稅概述
  
  消費稅是指在我國境內生產(chǎn)、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按其流轉額交納的一種稅。消費稅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征收方法。
  
  (二)應交消費稅的賬務處理
  
  企業(yè)應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核算應交消費稅的發(fā)生、交納情況。
  
  1.銷售應稅消費品
  
  應借記“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2.自產(chǎn)自用應稅消費品
  
  借記“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3.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一般應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
  
  ①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等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谖屑庸の镔Y收回后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按規(guī)定準予抵扣的,應按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借記“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4.進口應稅消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