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應付職工薪酬核算
企業(yè)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除解除勞動關系補償(即辭退福利)全部計入當期費用(管理費用)以外,其他職工薪酬均應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將應確認的職工薪酬(包括貨幣性薪酬和非貨幣性福利)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費用,同時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負債: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除上述兩點之外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如企業(yè)管理人員,計入管理費用;專設銷售人員的職工薪酬計入銷售費用??梢姡o退福利一律計入管理費用外,其余的人工費用按照受益原則處理。具體核算如下:
1.貨幣性薪酬的會計處理
【例1】甲企業(yè)有關職工薪酬情況如下:
(1)計提和發(fā)放工資
甲企業(yè)本期應付的職工工資總額為15萬元,其中生產產品的工人工資為10萬元,企業(yè)管理人員工資為2萬元,在建工程人員工資為8 000元,產品銷售人員工資為1.2萬元,新產品研發(fā)人員工資(非資本化部分)為1萬元。
借:生產成本 100 000
管理費用 20 000
在建工程 8 000
銷售費用 12 000
研發(fā)支出 10 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50 000
發(fā)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50000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xiàn)金)××
其他應收款——某職工(收回代墊款)××
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2)假設按工資10%計提住房公積金(企業(yè)負擔部分)
該企業(yè)職工住房公積金由企業(yè)負擔50%,職工個人負擔50% 。企業(yè)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按職工工資總額的10%確定,職工個人負擔部分由企業(yè)代扣代繳。
企業(yè)應計提住房公積金=150 000×10%=15 000元,按受益對象進行分配如下:
借:生產成本 10 000
管理費用 2 000
在建工程 800
銷售費用 1200
研發(fā)支出 1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15萬×10%) 15 000
本期交納住房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30000(企業(yè)負擔15000+個人負擔15000)
貸:銀行存款 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