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復旦大學接收推免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高頓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推免生招收程序和錄取原則,具體內(nèi)容如下。
推免生招收程序和錄取原則
  一、招收程序
  1.各院系按照教育部和學校招收推免生工作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收推免生工作細則,并在本單位網(wǎng)站公布。
  2.各院系成立專門的工作組,對申請材料初審后,通知通過初審的申請者參加復試。受疫情影響,2022年推免生的復試工作原則上以在線面試的形式開展。
  3.在申請人數(shù)充足的情況下,復試實行差額復試,擇優(yōu)錄取。具體差額比例由各院系根據(jù)專業(yè)自身特點和生源狀況確定。
  4.經(jīng)復試合格者,我校將通過“全國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送待錄取通知。
  5.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對外統(tǒng)一公示,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招生系統(tǒng)。
  6.2022年上半年,學校對擬錄取推免生、統(tǒng)考生一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工作,對考核合格者寄發(fā)錄取通知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錄取原則
  .1、考生必須保證提交的申請信息和其它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若考生提交虛假信息,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錄取資格。
  2.考生填報志愿和接受待錄取通知應慎重,誠實守信,一經(jīng)自主選擇并被確定為擬錄取,不得提出放棄。
  3.擬錄取推免生入學前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或受到處分者,一律取消其推免擬錄取資格。
  4.被我校錄取直接攻博生的考生,無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wǎng)上辦理博士生報名手續(xù)。
  5.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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