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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發(fā)布〈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24號)規(guī)定,生產(chǎn)企業(yè)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增值稅實行免抵退稅辦法。
  生產(chǎn)企業(yè)進料加工與一般貿(mào)易免抵退稅計算有本質(zhì)區(qū)別,主要涉及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不得參與免抵退稅計算,并通過兩項指標作出調(diào)整:一是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二是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這兩個抵減額的核算有兩種:實耗法和購進法。
  實耗法計算抵減額
  A生產(chǎn)企業(yè)2012年9月進口一批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1040萬元,當月進料加工出口貨物銷售額為1700萬元,其中1300萬元單證收齊且信息齊全,400萬元單證未收齊。同時,企業(yè)從國內(nèi)購入乙材料進項稅額為68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并認證;內(nèi)銷收入銷項稅額為51萬元,本月無上期留抵稅額。已知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征稅率為17%,退稅率為13%,進口料件手冊的計劃進口總值為910萬元,計劃出口總值為1300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計算步驟如下:
  確定計劃分配率和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計劃分配率=計劃進口總值÷計劃出口總值×100%=910÷1300×100%=70%。
  當期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當期進料加工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計劃分配率=1300×70%=910(萬元)。
  對于計劃分配率的確認,分為兩種情況:一是使用紙質(zhì)手冊和電子化手冊的,生產(chǎn)企業(yè)應根據(jù)海關(guān)簽發(fā)的加工貿(mào)易手冊或加工貿(mào)易電子化紙質(zhì)單證所列的計劃進出口總值計算計劃分配率,本例就屬于此類手冊。二是使用電子賬冊的,計劃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銷的實際分配率確定;新啟用電子賬冊的,計劃分配率按前一期已核銷的紙質(zhì)手冊或電子化手冊的實際分配率確定。
  計算當期應納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910×(17%-13%)=36.4(萬元)。
  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當期全部出口額)×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1700×(17%-13%)-36.4=31.6(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51-(68-31.6)=14.6(萬元)。
  計算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當期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910×13%=118.3(萬元)。
  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退稅率-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1300×13%-118.3=50.7(萬元)。由于當期應納稅額大于零,因此,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50.7萬元,當期應退稅額為0。
  購進法計算抵減額
  當期海關(guān)保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為當期實際購進的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若當期實際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則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折合率×(出口貨物適用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在進料加工出口貨物免抵退稅實際操作中,應注意手冊核銷的處理。承接上例,若該手冊料件在10月全部使用完畢,并收齊上月進料加工出口貨物400萬元的單證,海關(guān)出具了《加工貿(mào)易結(jié)案通知書》。企業(yè)當月向稅務機關(guān)申報核銷手續(xù),經(jīng)計算,實際分配率=全部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免抵退稅貨物出口銷售額×100%=1040÷1700×100%=61.17%,實際分配率61.17%與計劃分配率70%存在差異,則實際進料加工保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總額=1700×61.18%=1040(萬元),每期計算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總和=910+400×70%=1190(萬元),兩者相差1190-1040=150(萬元),說明每期以計劃分配率計算出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總和比實際進口料件的總額要多,應在本期調(diào)減并參與當期免抵退稅的計算。當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400×70%-150)×(17%-13%)=5.2(萬元),當期免抵退稅額抵減額=(400×70%-150)×13%=16.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