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優(yōu)惠政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減征或者免征資源稅:
(1)開采原油過程中用于加熱、修井的原油,免稅。
(2)納稅人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酌情決定減稅或者免稅。
(3)國務院規(guī)定的其他減稅、免稅項目。
資源稅征稅范圍
根據資源稅暫行條例規(guī)定:資源稅的征稅范圍主要有:礦產品和鹽兩大類。資源稅的稅目反映征收資源稅的具體范圍,是資源稅課征對象的具體表現形式。
資源稅暫行條例共設置7個大稅目:
1、原油。是指開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氣。是指專門開采或與原油同時開采的天然氣,暫不包括煤礦生產的天然氣。
3、鹽。是指海鹽原鹽、湖鹽原鹽和井礦鹽。液體鹽,是指鹵水。
4、黑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鐵礦石、錳礦石、鋁礦石3個子目。
5、有色金屬礦原礦。具體包括銅礦石、鉛鋅礦石、鋁土礦、鎢礦石、錫礦石、銻礦石、鉬礦石。鎳礦石及其他有色金屬礦9個子目。
6、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選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7、其他非金屬礦原礦原油。
水資源稅
我國征收資源稅的稅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氣、其他非金屬礦原礦、黑色金屬礦原礦、有色金屬礦原礦、鹽等。這七個稅目覆蓋了大部分已知的礦產資源,但仍有許多自然資源未包括在內,如水資源、黃金、地熱資源、森林資源等。
2009年6月17日,財政部副部長王軍表示,隨著經濟的資源的重要性已經被大家所認識,而且構成資源稅的內容延伸了很多,尤其是水資源浪費很嚴重,所以,下一步資源稅稅目要向這類產品擴大。至少水資源是要進入的。資源稅改革勢在必行。會議還傳出了資源稅改革的完整思路:擴大征收范圍、改革計征方式、提高稅負水平、統籌稅費關系。
征收水資源稅主要是體現對資源價值的重視。從資源的角度分析,水資源稅的征收對象范圍,無論是使用者還是開采者,都應該征稅。對水資源開采者征稅,意味著今后礦泉水等相關開采者也在征稅之列;對使用者,涵蓋的范圍包括工業(yè)、居民、農業(yè)等,而最容易引發(fā)爭議的是居民飲用水。各地對居民飲用水的收費包括自來水水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三部分。未來的水資源稅改革,是將這三部分都合并改為稅。
以上為【水資源稅的稅收優(yōu)惠是什么】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學習更多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前往
高頓教育官網!